理论源于实践,于实践中丰富发展。为培育一流法治人才,强化法学实践教育,增进同学们对法律实务部门的认知,学生法律职业发展中心现开展“法律近距离——实务部门实习计划”系列活动。
一、实习单位
【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】
1.实习时间:2022年1月10日—2022年2月18日,不含春节假期
2.实习人数:3人(会根据单位需求调整)
3.注意事项:要求春节假期期间不离济;不提供住宿、餐费和薪酬。
【青岛市南区检察院】
1.实习时间:2022年1月10日—2022年2月18日,不含春节假期
2.实习人数:10人(会根据单位需求调整)
3.注意事项:不提供住宿和薪酬,参照工作人员标准安排就餐。
【崂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】
1.人数:2人
2.时间要求:一周3-4天;尽快到岗
3.注意事项:无补贴、解决午餐。
【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】
1.人数:刑事团队:3人(研究生、本科生各1人,后续可能会增加人数);房地产团队:3-5人
2.要求:研究生优先,一般不会出差;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
3.时间:尽快到岗
4.注意事项:有餐饮补助,具体与律师协商
【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】
1.人数:2-3人
2.时间:尽快到岗
3.注意事项:有补贴
【锦天城(青岛)律师事务所】
1.人数:11人(研一、研二,可长期实习者优先)
2.要求: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
3.待遇:实习薪资2000/月,表现优异者可留用
4.时间:尽快到岗
5.报名:发送简历至qingdao@allbrightlaw.com(简历需尽快发送,12.17之前,附生活照)
【盈科(青岛)律师事务所】
1.岗位:律师助理、风控专员
2.风控专员岗位工作:
(1)负责律所案件的利益冲突检索、案件审核后收案、结案、归档
(2)案件合同盖章并留存
(3)根据所里规定办理各类法律文书的盖章
(4)卷宗归档并整理档案室
(5)合同、卷宗借阅
3.实习时间:尽快到岗
4.报名方式:发送简历至qingdao-hr@yingkelawyer.com,注明姓名、最早到岗时间等信息。
5.注意事项:报酬、具体实习时长需与律所具体沟通
【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】
1.实习时间:1月10日开始,实习时长至少两个月。
2.实习人数:20人以内(根据单位需求调整)
3.注意事项:不提供住宿和薪酬,参照干警标准安排就餐。
【青岛市人民检察院】
1.实习时间:1月10日-2月18日 (不含春节假期)
2.实习人数:10人(根据单位需求调整)
3.注意事项:不提供餐费、住宿和薪酬。
【即墨区人民法院】
1.时间要求:1月10日-2月18日 (不含春节假期)
2.实习人数:8人(根据单位需求调整)
3.实习岗位:审判庭或执行局
4.注意事项:不提供住宿和薪酬,解决早午餐
【济宁市人民检察院】
1.实习时间:1月10日-2月18日(不含春节假期)
2.实习人数:6人(根据单位需求调整)
3.注意事项:待遇等事项报名成功后单位单独联系,可解决住宿等。
【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】
1.实习时间:1月10日-2月18日 (不含春节假期)
2.实习人数:根据单位需求调整
3.注意事项:不提供餐费、住宿和薪酬
【潍坊市人民检察院】
1.实习时间:1月10日-2月18日 (不含春节假期)
2.实习人数:根据单位需求调整
3.注意事项:不提供餐费、住宿和薪酬
【盈科(青岛)律师事务所】
1.实习时间:尽快到岗
2.实习人数:2-3人
3.实习岗位:商事律师助理
4.注意事项:已取得法律从业资格证(A证);待遇优厚,具体薪酬、实习时长可与律所面谈
二、活动报名
有意向报名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、青岛市人民法院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、济宁市人民检察院、市南区人民检察院、即墨区人民法院、即墨区人民检察院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的同学请于12月20日18:00前将实习报名表(附件一)发送至邮箱sdulawzhifa@163.com,邮件名与文件名均以“第一志愿实习单位+姓名”命名。
有意向报名崂山区人民法院、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、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、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同学请于12月17日18:00前将实习报名表(附件一)发送至邮箱sdulawzhifa@163.com,并在邮件中注明实习时间,邮件名与文件名均以“实习单位+到岗时间+姓名”命名。
如能够长期实习,请在报名表相应栏里注明最长实习时间,部分单位优先录取能够长期实习的同学。
最终名单将根据单位意向确定,报名表点击文末附件获取。
三、实习认证
本次实习将由实习单位开具实习证明,可以纳入20级、21级硕士毕业培养方案专业实践时长统计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请各位同学根据自身情况,在征得父母家人的同意后确定是否参加。
2.确认实习后无特殊原因不得放弃实习或提前结束实习,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管理规定,体现山大学子的优良风采。
3.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如出现个人权益受损的情况,第一时间向学院反映。
4.为确保实习实践期间的安全,请参与同学认真参加学院组织的安全培训,熟悉相关安全知识,提高自我防护能力,并购买安全保险。
5.所有外出实习的同学均需签署《山东大学(青岛)学生法律职业发展中心安全承诺书》(附件二)。
学生法律职业发展中心
2021年12月14日